縣警察97年11月份執行淨牌等各項專案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峻/台南報導
2008.12.19
臺南縣警察局為有效遏止少數存有僥倖及投機心理之駕駛人,於車牌上噴反光漆、使用活動車牌、未領用牌照、未懸掛號牌、行駛拼裝或報廢車輛、使用吊銷牌照、大型(客)車超載(速)、爭道行駛、闖紅燈、酒駕及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等重點交通違規,於97年11月份全面執行取締『淨牌』、『砂石(大型)車』、『大客車』及『未戴安全帽』專案工作,確保循規蹈矩之廣大善良民眾權益,積極維護交通及治安環境。
警察局針對轄區易違規(肇事)之路段,全面稽查、攔檢取締及防制作為,其執行成果如下:
一、 淨牌專案─取締件數計142件,其中未領用牌照、拼裝、報廢汽(機)車違規行駛10件、使用他車牌照或未懸掛號牌15件、使用吊扣(銷)、註銷或繳銷牌照112件、車牌裝設同步閃光器或加裝霓虹燈外框(燈泡)、貼反光紙及毀損號牌5件。計移置保管車輛【汽、機車】55部,移送監理站處理沒入拼裝、報廢車【汽、機車】10部。
二、 砂石(大型)車專案─取締件數計482件,其中超載146件、超速140件、闖紅燈63件、違反管制規定54件及其他違規79件。
三、 大客車專案:取締34件,其中超速13件、闖紅燈9件其他12件。
四、 未戴安全帽及危險物品專案─取締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件數計3,014件,其中攔停2,738件,逕舉276件,危險物品運送違規件數3件。
由舉發件數得知許多駕駛人未懸掛號牌、牌照遭吊扣(銷)、註(繳)銷,仍繼續開車;而騎乘機車未戴安全帽及大型車輛違規行駛情形仍時有所見,且影響行車安全,為有效遏止該等行為,還予民眾一個安全、公平的駕駛環境,臺南縣警察局將賡續執行各項專案工作。另大型車轉彎時應注意內(外)輪差問題;並再次提醒用路人行駛於大型車輛旁應保持適當距離以策安全。如違規人有違規車輛遭移置者,請儘速前往車輛保管場領回愛車,以免增加保管費用;或逾期遭公告拍賣損及權益。
臺南縣警察局呼籲駕駛朋友應確實遵守交通法令,切勿心存僥倖違規行駛,而造成本身權益受損,盼望在各位駕駛朋友的努力下能共同創造一個良好的『行車空間』,最後祝各位用路人行車平安、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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