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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7
Monday
10:34

馬英九出席亞洲民主人權獎頒獎典禮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錫卿/台北報導
2008.12.10
總統馬英九今天上午,應邀參加「2008亞洲民主人權獎」頒獎典禮,並代表主辦單位台灣民主基金會頒發獎座給今年得主阿富汗獨立人權委員會主席西瑪.薩瑪爾醫師,也代表我國政府與人民,祝賀她的獲獎與感謝她親自來台領獎。 馬英九表示,今天是世界人權日,是人類歷史發展過程中非常具有意義的日子,二次世界大戰後,聯合國在60年前的今天,依據憲章中有關人權保障條款召開世界人權會議並通過「世界人權宣言」,該宣言從國際法角度而言是國際習慣法,因此不論是否為簽約國,都具有拘束力。 之後,聯合國再接再厲,於1966年通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將「世界人權宣言」重要內容轉化為具體的條約。 他說,中華民國雖是公約的簽約國,但兩項公約40多年來始終未由立法院通過,自民國90年起雖曾四度由行政院院會通過送請立法院立法,但都未成功。 因此,為彰顯中華民國重視人權,他今天早上已與行政院劉院長聯繫,希望在明天的行政院會議中請外交部再提出我國已在這兩項公約的簽署案,再經由立法院通過以及總統批准的程序,依照國際慣例送到國際組織存放,將國際人權規範真正在國內落實。 馬英九說,「世界人權宣言」最主要精神是,維護並承認每一個人與生俱來的尊嚴與平等不移的權利,是世界自由、正義與和平的基礎。 他說,我們相信一個崇尚人權與民主的社會,絕對比專制威權的社會,更能有效處理人類在21世紀所面臨的種種挑戰,因此包括立法院王院長等人在內的先進成立台灣民主基金會來凸顯人權的意旨,非常重要。 馬英九表示,過去60年來,中華民國(台灣)歷經了許多不同的階段,因內戰實施38年的戒嚴,使得應予保障的人權無法真正的落實。 白色恐怖時期,也發生了許多冤假錯案造成人權的侵害,這些狀況雖因解除戒嚴及終止動員戡亂已漸反轉過來,例如世界人權組織對台灣人權的看法逐漸改變,國際人權組織於1996年前後把過去長期將台灣自由列為第二等、即「部分自由」的情況變成「自由」,以迄現在。 由於我國已被世界肯定為自由的國家,因此今年3月22日我國總統選舉結束後,美國總統以賀電祝賀我國選舉成功,同時也讚譽台灣為亞洲與世界民主的燈塔。 馬英九說,實際上,我們維護人權的努力從未鬆懈,台灣也已成為集會遊行最自由的地方,他在台北市長八年任內也把台北市變成全台灣集會遊行最自由的地方,全天24小時都可進行,但前提是不能違反法律,不能妨害別人的自由,如果妨害仍要執法,一方面保障合法,另一方面取締非法。 此外,他在今年就任總統時即表示,台灣的民主要進入新的階段,不能僅有選舉,還要能真正保障人民的自由、人權與法治,因此他在就職演說中強調,過去政府干預選舉或選務機關,或是非法監聽等其他不夠行政中立的作法都要禁止,在就任後他並與行政院長至調查局、憲兵司令部、安全局、國防部情報局等單位一一交代,一切監聽一定要依法辦理,絕對不可以有非法監聽,而且每個機關都要確實追踪考核,「不可以就是不可以」。 因此,自去年監聽必須經過法院核准才能實施以來,調查局及警政署向法院申請的通訊監察書數量減少了七成,他希望可以做到不再有非法監聽。 談到被告人權的保障,馬英九說,他在法務部長任內也協助推動刑事訴訟法對於刑事嫌疑犯在被訊問時全程錄音、必要時全程錄影的修正,他在台北市長任內已設立80多間現代化偵訊室,使用跳秒式錄影設備,以確保不發生刑求,特別是蘇健和案的發生讓他發下宏願,一定要讓刑求的事在我們的社會永遠不再發生,目前台北市在設立現代化保障人權的偵訊室方面已做到了,希望未來可推廣到全國。 馬英九說,台灣對自由人權的保障要做到像世界一樣,即使台灣因失去聯合國代表權而讓兩項人權公約的存放沒辦法完成,但我們仍要向世界表示,台灣有意願成為保障人權與自由的國家。 馬英九表示,薩瑪爾醫生來台領獎是對我們推動改革的肯定,希望她在阿富汗長年來努力在人權所獲得的果實能與我們分享,並期許類似台灣民主基金會這樣的表揚活動,能夠提升台灣人權與自由的水準,與世界接軌,為全民所享有,並受國際社會尊重。 他說,這是一條不容易走的路,很多國家都有選舉但不一定都是民主國家,不一定都做到「自由主義的民主」的標準,這是值得我們警惕的,因此如何在推動民主憲政過程中,注意避免出現「非自由主義的民主」的情況,他相信這也是所有當政者應該謹記在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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