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充包售價不合理 消保官要求改善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08.12.08
台北縣政府表示:經消費者反映市面上之洗衣精等產品,其桶裝價格較補充包便宜,消費者因無法立即比價,造成消費者為了響應環境保護,購買補充包,卻多花錢的不合理現象。
縣府消保官表示:為查證是否確有前述之不合理情形,於97年11月起即陸續對各大賣場進行賣場洗衣精價格稽查,計查核9家業者,發現桶裝洗衣精價格要比補充包便宜,價格便宜情形,每公升從0.32元至15.41元不等。
消保官除當場依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之規定要求業者,應立即改善上開桶裝洗衣精要比補充包便宜的不合理現象外,並針對同一製造來源之貨品為何各通路商之售價不一、同一企業體系之各分店或門市有不同售價,及填充包之售價為何高於桶裝等問題,要求業者今天到府說明。
據多數業者表示,同一製造來源貨品各通路商之售價不一,乃係因業者間不同檔期促銷之結果,在促銷期間價格相對較低。
而同一企業體系之各分店或門市有不同售價,則係公司授權各分店或門市得依市場調查結果彈性調整其售價,但其中亦有各門市銷售價格均一致之業者。
另,填充包之售價為何高於桶裝之問題,依業者說明係部分上游製造商之供貨價格原即已較高。
惟經臺北縣消保官稽查結果,大部分賣場之價格於稽查後即大幅調降,甚至價差有接近50%者,顯然其價格之差異並非因促銷或依市場調查之結果。至於上游製造商之供貨價格補充包即已較高部分,將要求業者到府說明。
北縣府法制局長陳坤榮表示,各大賣場所陳列販賣之同一品牌洗衣精,桶裝較補充包便宜,此種不合理現象普遍存在,消費者選購時,因無標示原價、建議售價或單位售價,以致消費者無法當場比價,致使消費者因配合政府環保政策,反而買到較貴之補充包洗衣精,造成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之不合理現象。
因這案屬全國性之問題,為解決此種普遍存在之不合理現象,及避免業者利用政府推行環保政策而以補充包謀取利益外。
消保官除要求上游製造業者到府說明外,亦將邀集行政院消保會、經濟部、環保署等單位參與,並建議經濟部要求產品製造業者應訂定建議 售價及每單位售價等,並明確標示於包裝上,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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