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農會捐贈防竊刻碼機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08.12.05
雲林縣警察局表示:為建立農漁牧機具辨識功能,增加銷贓難度,阻斷銷贓管道,以利查贓肅竊,降低失竊率,淨化治安環境,保護農漁民及畜牧業者最基本之謀生工具,所需之防竊刻碼機,由縣農會暨各鄉鎮市農會,於今天在縣農會前廣場捐贈。
雲林縣為全國農業首都,轄內務農人口眾多,農民灌溉用之抽水馬達機及其它機具曝露於偏僻郊區,防護設施不足,常成為歹徒行竊目標,尤其金屬原物料價格高漲時,農民損失更是嚴重。
警察局除加強勤務防制、落實查贓外,更思考其它有效防制對策因應,以降低歹徒竊盜意願及阻遏銷贓管道,並利於查贓緝犯,降低失竊率,淨化農業治安環境,因此推行「農漁牧機具防竊刻烙碼」專案,確保農漁民及畜牧業者最基本之謀生工具。
警察局長戴天岳鑑於上情,大力推行這項專案,並派主管單位刑警大隊長林坤村向雲林縣縣農會說明,這項保護農漁民及畜牧業者謀生機具之專案工作,獲得縣農會理事長林再添、總幹事林啟滄及各鄉鎮市農會總幹事,全力支持有利農漁民之專案工作。
局長戴天岳表示,雲林縣在全國犯罪人口數是最低第2名,但分析96年及97年全般刑案數據顯示,竊盜案件佔近六成。
因此防竊及偵破竊盜案件成為治安重點工作,尤其電纜線、抽水馬達、噴灑農藥機、鋤頭、割草機等機具,因無法辨識所有人,失竊後偵察最為困難。
警察局自97年11月份起全面推行「腳踏車車主登記、烙碼」及西螺地區「農漁牧機具防竊刻碼」專案工作,有效保護農漁民及畜牧業者最基本之謀生工具,並撰寫給資源回收及相關業者一封信,對肅竊查賍重視。
自即日起凡持有刻、烙碼之腳踏車(零件)、農漁牧機具或其他可以辨識之器具前往變賣時,應要求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並落實登記,對無法提供資料者亦請拒絕收購,並善用「110」報案系統,請業者避免誤觸法網之雙贏政策。
這項專案工作全縣性實行,雲林縣將是全國第一,戴局長並表示該局員警將提供貼心到府服務,以便利縣內農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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