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竊豬集團案四人起訴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08.12.04
台西警分局查獲林淑艷、許有鐘、許嘉興、謝榮等人組成的竊豬集團案,四日經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林文亮偵結。該四人分別依加重竊盜、贓物等罪嫌,提起公訴,除求處重刑外,併請應於刑之執行前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
被告林淑艷女、二十三歲,現另案於台中女子監獄執行中、許有鐘二十七歲,現另案於雲林二監執行中、許嘉興二十五歲,現另案於嘉義監獄執行中,以上三人均住麥寮鄉三人,分別有竊盜及毒品等前科,仍不知悔改,又於去年九月間共組竊盜集團,先後駕駛廂型車前往麥寮鄉、東勢鄉等地偷竊康正德、許漢文、許後、許明標、陳有諒等人所有養豬場飼養的仔豬共一四十多隻,成羊一隻。得手後販售與知情之謝榮四十一歲,住彰化縣芳苑鄉,得款朋分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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