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促立院通過人權公約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台北報導
2009.01.19
馬英九總統昨天在世界自由日慶祝大會上,呼籲立法院應盡快將聯合國的兩項人權公約通過,一是有關公民與政治的權利;二是關於經濟社會與文化的權利。
馬英九指出,這是聯合國在三十多年前就訂出的人權標準,中華民國如要成為一個能與國際人權標準接軌的國家,必須盡快透過國內憲政程序將這兩項公約完成批准。他認為,雖然我國失去聯合國的代表權,就算批准後也無法送到聯合國祕書處存放,但透過批准的程序,中間的重要意義就能彰顯出來。
馬英九說,中共已簽署這兩項公約,台灣更應該表現比他們對自由、民主更大的承諾,尤其自由與民主是台灣在這世界上賴以生存的重要基礎與本錢。
馬英九表示:「我們跟中國大陸最不需要競爭的,就是軍事競賽;我們真的需要競爭的,是民主跟自由的競賽」,「以我們現在的實力,一定會贏他們。」
另一方面,馬英九強調,減少或取消戰爭的威脅,人民才能獲得更自由的環境,如果海峽兩岸沒有戰爭,相信兩岸政府都會有更大的勇氣來推動一個自由民主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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