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月11日共用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華庭/嘉義報導
2008.12.26
新修正菸害防治法於明年元月11日上路,三人以上共用室內公共場所等全面禁煙,違規業者將處罰1-5萬元。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蕭美玲局長25日上午至嘉義市拜會黃敏惠市長,並關切各項工作進行情況。黃敏惠並圍起國健局製作的菸害防治圍巾,與蕭美玲一起比出禁菸手勢,共同呼籲民眾一起維護無菸環境。
衛生局孫淑蓉局長將先前蒐集嘉市3900多位國小5、6年級學生許多對菸害看法及心聲,由黃市長轉送給蕭局長,蕭局長頻頻誇許小朋友純真的言語及無限巧思,對日常生活中家長常見的吸煙、二手煙瀰漫狀況,表達心中感慨與意見。
蕭美玲表示,新修正的菸害防治法將於明年元月11日正式上路,雖然在86年已公布菸害防治法,對當中防治工作已有規定,但近年來國際衛生組織(WHO)對菸害的大力呼籲,加上國內菸害防治工作已面臨許多困難,包括成人吸菸率下降已屆瓶頸、家庭與職場二手煙暴露未明顯改善、國中男生吸煙有逐年增高趨勢等。
新法施行最主要目標,一預防兒童及青少年、孕婦吸菸;二提高成人、孕婦與青少年的戒菸率;三減少二手菸的危害。因此特別規定各級學校、醫療機構、車站等公共場所,以及三人以上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包括旅館、餐廳、大賣場、KTV等,也將全面禁煙。
以上場所負責人,不僅所有入口處應設置禁菸標示、不得供應與吸煙有關器物外,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更應勸阻違規吸菸行為,違者處罰新台幣1-5萬元。
依據全國吸菸人口調查,96年度平均22.27%人口吸菸,男性高達39.02%、女性有5.09%;嘉義市有20.39%人口吸菸,男性有34.25%、女性有7.32%,其中女性吸煙比率高於全國女性吸煙標準。95年資料也發現,嘉義市國中生吸煙比率(11.61%)也高於全國9.68%,都相當值得各單位注意。
黃敏惠也指示衛生局加強菸害防制法新制宣導,以維護市民健康出發,呼籲各店家務必遵守,避免觸法。教育處方面也必須加強各級學校菸害正確觀念,落實無菸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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