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陳話詐財案
台灣新聞網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08.12.02
斗六市五十四歲女子陳話,涉嫌以「張鶯鳳」、「高金蓮」等假名謊稱投資六合彩及其女兒遭綁架等詞連續多次詐財案,經雲林地院審結宣判,依詐欺罪,判刑四年六月。
被告陳話(另案於雲二監執行中)於九十五年四月間在斗南鎮和平街十號租屋,發現鄰居王松齡老實可欺,竟自稱其名為「張鶯鳳」,有管道可投資化妝品及香港六合彩,可獲得高額利潤,使王松齡陷於錯誤而先後投資一百八十萬元,陳話嗣後又謊稱其女兒遭綁架,又笳王松齡騙得七十萬元。
陳話因透過舉辦晚會而認識吳俊宏,向吳俊宏謊稱其名為為「高金蓮」,邀吳俊宏投資香港六合彩,向吳俊宏詐騙四十三萬元。嗣經王松齡、吳俊宏發覺有異而報警循線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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