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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Wednesday
05:13

縣府:天然氣收費應比照自來水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桃園報導
2008.12.01
桃園縣工商發展處長江俊霆,今天在議事堂上回應縣議員謝彰文質詢,有關天然氣新增用戶免收管線費問題時表示,根本解決天然氣收費標準問題,目前立法院準備通過天然氣事業法,希望比照自來水模式,將天然氣收費標準統一,以徹底解決該問題。 謝彰文表示,經濟部能源局九十五年一月一日修正煤氣事業管理規則,取消新裝戶必收的「本支管線費」,經濟部九十七年三月要求天然氣公司儘速修正現行營業規程中有關裝置費收費的相關規定,並於九十七年九月通函要求天然氣公司停收「本支管補助費」,希望相關單位能確實依照辦理。 江俊霆表示,經濟部來函後的天然氣新裝設用戶不應收本支管補助費,這是很明確的規定,他並呼籲消費者,收據內如有本支管補助費,這是不允許的。 而根本解決天然氣收費標準問題,目前立法院準備通過天然氣事業法,希望比照自來水模式,將天然氣收費標準統一化。 謝議員並關心路平問題,她指出,在道路挖掘修復品質方面,她希望縣政府能加強控管,將申請挖掘次數有效降低,並建議在「路美」方面,可以從美化變電箱做起。 交通處長趙紹廉表示,九十六年申請挖掘件數有七千零十六件,由管線單位繳代辦路面修復費用就高達三億多元,這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可以做很好的運用,如果各鄉鎮願意自己做,他給予尊重,但如果能整合並結合整體的力量,將會修復的更好。 至於變電箱美化問題,桃園縣長朱立倫表示,許多先進國家已經在這樣做,將與中華電信及台電作協調,除了移置恰當處所及縮小體積外,也希望能達到美觀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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