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車被檢舉排放黑煙不到檢最高可罰6萬
記者黃義雄/苗栗報導
2008.11.29
苗栗縣環保局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課指出,柴油車排放黑煙是目前都會區空氣污染主要的原因之ㄧ,民眾可透過檢舉管道向環保單位檢舉烏賊車。而環保局會以公文方式通知檢驗,應於期限內至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檢驗合格,若超過期限未到檢,將可罰1萬元至6萬元罰鍰。
環保局空氣品質及噪音管制課表示,98年度起民眾檢舉烏賊車有新規定,檢舉人對同一輛有污染之虞車輛,應附3張以上不同距離拍攝之照片,且每張照片均可清晰顯示拍攝日期、時間、地點、車號、背景及排煙污染情形供佐證,並經環保局審核通過者,檢舉人每案可領取檢舉獎勵金新臺幣300元,對檢舉人來說,可能成為經濟不景氣中的另一筆收入,而對愛車經常冒黑煙的車主來說,將可能成為檢舉人的目標。
環保局劉局長提醒您,若您的愛車有排放黑煙的情況,應定期維修保養及使用合法油品,建立正確良好的駕駛習慣,也可主動至本縣的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了解車輛排煙的狀況。若您的愛車被檢舉,應依環保局通知的檢驗期限完成檢驗合格,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及第68條規定,檢驗不合格者小型車罰3000~12000元,大型車罰5000~20000元,若通知不到檢者罰額更高,小型車罰10000元,大型車則罰60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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