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網(Logo-image) 台灣新聞網(Logo-text)

2024/04/18
Thursday
22:25

守護雲林美麗家園

記者蔡鳳敏/雲林報導
2008.07.10
雲林縣環保局及警察局聯合稽查小組於近日陸續查獲業者非法傾倒廢棄物,為宣示查緝決心,縣府10日於土庫垃圾衛生掩埋場召開記「守護雲林、美麗家園」加強查緝非法傾倒廢棄物記者會,副縣長李應元率同環保局局長黃揮原及警察局副局長陳文居一起宣示縣府打擊不法之決心;李副縣長強調,縣府啟動「千里眼專案計畫」,透過全民監視讓不肖業者無所遁形,也籲請民眾勇於檢舉不法。行徑惡劣,要求嚴辦揪出禍首 雲林縣轄境近十天以來發現北部縣市廢棄物及垃圾入侵違法傾倒於農路旁、農田、堤防防汛道路等,造成環境莫大危害,歹徒行徑相當惡劣,李副縣長在記者會中強調,對於近日環保局與警察局聯合稽察小組於轄區境內查獲之案件,除指示相關單位依法嚴辦外,要求務必全力追查並揪出廢棄物來源之事業主一併送辦。 李應元進一步表示,為守護雲林這片美麗土地,縣府在蘇縣長指示下將全面展開「千里眼專案計畫」,透過全體縣民的監視讓不肖業者無所遁形,未來民眾如發現類似不法情事,可撥免費檢舉專線,同時為鼓勵縣民勇於提出檢舉,特提供以下檢舉獎金:一、經檢舉人舉發並會同本府稽查人員當場查獲違法傾倒者,檢舉人可獲得新台幣1萬元檢舉獎金。二、經檢舉人照相存證;事後經本府稽查人員查察屬實者,檢舉人可獲得新台幣5仟元檢舉獎金。 查緝不法移送法辦 最後李應元強調,為維護台灣整體生活環境,呼籲高速公路警察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內政部警政署、檢調單位同時聯手共同打擊不法,全力查緝非法傾倒廢棄物之行為。 環保局局長黃揮原表示,針對97年7月7 日晚間10:30西螺分局崙背分駐所員警於崙背鄉一處廢棄工廠(稻田瀝青廠)查獲豐銘運通公司載運事業廢棄物違法傾倒乙案,已查扣挖土機乙部(PC310LC)及拖板車(006-XW、25-WE)乙輛,另本案涉案四名嫌犯土地承租人、地主、托板車司機、挖土機駕駛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一項規定處理,涉及同法第46條刑責部分亦將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黃揮原指出,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同時「千里眼專案計畫」即日起實施,全體縣民如發現類似不法情事,請撥免費電話專線,環保局接獲報案將立即前往查處。
返回上一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