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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Friday
04:30

選草屯鎮代涉賄選簡國樑被停權

台灣新聞網記者李錫卿/草屯報導
2010.11.30
草屯鎮民代表簡國樑,因涉賄選案被南投地方法院判處有刑徒刑3年2個月,南投縣縣政府11月25日正式將簡國樑停權,且有效日期追溯自判決的2010年的11月17日。 南投縣政府表示,參與草屯鎮民代表第18屆選舉的簡國樑,在選舉期間因涉賄遭檢調查獲,並移送南投地方法院審查,於今年11月17日判決3年2個月,褫奪公權3年;違反了公職人員選罷法第99條,縣府依同法第117條規定,正式將他停權。 不過,縣府民政處也表示,這起案件依法仍可上訴,所以會待判決定讞,再依「結果」給予解職或復職。 據了解,簡國樑是在今年6月的代表選舉競選期間,贈送市價300元以上的茶葉,給李姓選民等人尋求支持。而經南投調查站查獲,並移送地檢署複訊;經地檢署偵訊調查,於今年7月間將簡國樑依賄選罪嫌,求刑3年6個月,褫奪公權4年,之後移送南投地方法院審理。 在檢方偵訊中,簡國樑雖矢口否認,且在南投地院審理時,也有多方辯詰,但經過南投地院4個月的調查與審判,地方仍不採信簡國樑的辯詞,判決簡國樑違反選罷法,處有刑徒刑3年2個月,並褫奪公權3年。而被查獲的「賄選物品」茶葉禮盒一組兩罐,沒收。 而對地院的判決,簡國樑指自己是被冤枉,一審法官的判決只是對「賄選」的看法,他一定會上訴,讓高等法院還他清白。 圖說:因涉賄選在南投地方法院一審判刑3年兩個月的草屯鎮代簡國樑,今天被南投縣政府處予停權。(台灣新聞網記者李錫卿/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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