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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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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8

化糞池污物半年清一次效率達51%

台灣新聞網記者袁鴻祥/宜蘭報導
2010.05.07
宜蘭縣政府表示,由於大部分縣市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工作,仍處於初步建設階段,且老舊建築物化糞池因處理機能及功效不佳、污物(泥)停留時間不足或未定時抽泥,對污染削減效果將大打折扣。 根據國立臺灣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教授曾四恭等人研究發現,化糞池污物每半年清理一次,處理效率可達51%,如未能進行清理則處理效率將降低至3%。 依據調查顯示每年定期清理一、兩次的家戶,比例也僅有22%,大約有60%之家戶皆未定期清理化糞池污物。化糞池排放污染量約占生活污水污染量之32.5%,若每年未定期清理,將增加生活污水15.6%之污染排放量,對於環境水體負荷有相當大的影響。 因此如能定期清理化糞池污物,將可有效提升污染去除效率,並減少環境受害程度。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訂定之「推動化糞池污物定期清理指引」,轄區內建築物化糞池污物,已有最終妥善處理去處之縣市,各機關、學校及社區下水道系統一年至少清理一次。 目前宜蘭縣水肥處理設施現況,位於壯圍鄉貓里霧罕橋旁之「宜蘭水資源回收中心」水肥投入站每日可處理容量為38公噸。 縣府環保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8年7月15日「推動化糞池污物定期清理執行檢討會議」決議事項,已於98年8月25日公告「宜蘭縣公私場所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化糞池污物)排出頻率、清除方式及處理場所相關規定」,自九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施行。 公告事項包括:化糞池污物排出頻率,應每年定期清除一次(含)以上。 宜蘭縣各公私立學校、機關,為第一階段列管對象,應洽合法登記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即水肥清運業者)清除,運至水肥投入站處理,不得任意傾倒或投入溝渠、河川。 並應向委託清除機構索取「廢棄物清除許可機構清運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化糞池)清除紀錄表」。 環保局為避免列管對象之各公私立學校、機關,仍有未完成委託清除或有疏漏。因此,呼籲各機關、學校確實依規定配合辦理。 一般家戶之化糞池定期清除,建議可比照該公告每年定期清除一次,並且須委託合法登記之廢棄物(水肥)清除(處理)機構清理,以免不法水肥業者任意偷倒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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