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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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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曹公新圳排水改善第一期工程用地徵收問題

記者楊清森/高雄報導
2007.11.15
針對鳥松鄉曹公新圳排水改善第一期工程用地徵收問題,三十位民眾15日上午於縣政總質詢時間,向縣長楊秋興陳情,希望縣府全面徵收該區河道用地。楊秋興表示,待中央確定補助七成徵收費用,縣府將逐年編列經費徵收,以符合民眾期待。 上午高雄縣議會總質詢,縣議員黃明河針對鳥松鄉曹公新圳排水改善第一期工程用地土地徵收等問題進行質詢,並陪同三十位民眾向縣長楊秋興及議長許福森陳情,遞交陳情書。 曹公新圳改善第一期工程總施工長度為2200公尺,工程已由第六河川局發包,其工程用地於澄清湖特定區都市計畫範圍內,河段係編定為約50公尺寬不等的河道用地,但因考量縣府財政困難與工程設計需要,僅計畫徵收該段約29.5公尺寬的河道用地,因而與地主產生爭議。 該爭議土地總面積約為7700多平方公尺,於58年間發佈為澄清湖特定區內河川用地,當地地主質疑相關單位未依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徵收土地,且若只徵收部分河道用地,計畫29.5公尺以外的土地將難以另做他用,因此希望縣府全寬徵收。 楊秋興表示,縣府近年來發現,各項工程中的土地費用普遍比工程費高出許多,若全面徵收該段土地,縣府財政難以負擔,有鑑於此,行政院也於日前研議將原本由中央、地方各分攤一半土地徵收費的比例,調高為中央負擔七成。若中央確定給予整治工程29.5公尺範圍外,河川區河道用地七成的徵收補助,縣府將配合逐年編列款項,辦理用地取得作業,以符合民眾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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